认定标准是:以“居民”为认定标准。而并非简单的以户口本上标注的户口性质来简单的区分农村标准和城镇标准。
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年龄女在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及未成年人;
4、在城镇经商一年以上;
5、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
6、户籍属于成都五区农村户口,未被征地;
7、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在一个或多个建筑工地连续务工超过一年;
8、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就职于某单位超过一年,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1.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城镇工作居住满一年,应当按照城镇标准计算。但必须有足够的证据,如暂住证、劳动合同、社区证明、并不是只要主张就可以适用。
2.你方应当有强制保险,所有的损失在交强险范围内,有保险公司承担。较强险上限是12.2w,这个部分不划分责任。超过这个部分的,你要承担70%。这个70%如有有三者险,那也是有保险公司赔偿。所有只要你保险全,就无所谓
城乡居民同命同价政策还在探讨和筹措之中,目前还没有付诸实施。如果受害人生活上确实有困难,多补偿一点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讲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是有意讹诈,就另当别论,必要的时候可以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区别不会很大,就看你怎么争取,上个月上海静安区的大火不分什么户口不户口统一对死亡者赔偿95一个,努力争取,可以请律师起诉等手段。
按上年度人均收入的20倍赔偿,因为城镇人均收入高,所以也赔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