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卡种类有很多,就以L1签证为例
美国L1-A签证概述
美国L-1A签证是美国非移民签证种类之一,主要发给外国跨国公司在美所设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申请程序是先经美国移民局批准,美驻外使领馆凭移民局的批准函(I-797表)核发签证。移民局的批准函并不意味着必定能取得签证,更非工作许可。申请人无论是 在美国或中国申请的批准函,都必须由本人持该函(不能邮寄)到指定的美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取得签证后,方可赴美工作。根据美劳资就业法规定,持L-1A签证者所在公司应有一定的规模,雇佣一定数量的当地雇员,有业务合同往来,有银行往来帐户及年度财务报表并依法纳税等。
满足条件
(1)有较高的身份(经理以上高层人员,而非中层管理人员,即非一线经理。中层管理人员应申请L-1B或H1B签证。)
(2)有权聘用和解雇公司人员。
(3)有权使用公司的资金。
(4)有权签署合同。
必备材料
1. 有效护照:如果您的护照将在距您预计抵美日期的六个月内过期、或已损坏、或护照上已无空白的签证签发页, 请在前来面谈之前先申请一本新护照。
2. 一张照片: 于6个月内拍摄的5厘米X5厘米见方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照片的电子文档要上传的DS160表的网页。
3. 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 您可以在中信实业银行在中国的任何分行支付签证申请费938元人民币(此金额会不时有变动,请注意查实。)。请注意申请费一旦支付即无法退款,即便申请人被拒签或放弃申请。申请人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时出示申请费收据原件两联。只有符合A-1, A-2, G-1, G-2, G-3, G-4, C-3, NATO和美国政府赞助的签证申请人可以免交申请费。
4. 填写完毕的DS-160非移民签证申请表(所有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均须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