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2024-11-30 04: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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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七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 患职业病的;(五)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回答2:

回答3:

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不能一概而论。在具体的认定当中需要明确以下事项:

(1)受伤者是否具备成为工伤主体的资格

如果受伤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则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劳务关系,则其不具备工伤主体的资格,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2)受伤者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但前提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1显而易见,如果交通事故是受伤者本人导致或者本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至于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应当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或司法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

(3)“上下班途中”的时间及路线是否合理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途中。如果不符合“时间合理”及“路线合理”这两重要求,那么受伤者则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综上,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受伤者只有满足了具备工伤主体资格,不承担主要责任,上下班途中时间及路线均合理才算是工伤。

引用资料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1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

回答4: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