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定我次要责任,对方有人受伤,交强险还会垫付1万吗?

2024-11-19 12: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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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会的,交强险只要机动车有责任(部分责任大小)就是正常理赔的。事故中你有次要责任,那么你的交强险就必须正常理赔。医药费就是1万元。
交强险赔偿如下:
1、伤者的医药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交强险赔偿1万元,超过1万的部分你承担.30%对方自己承担70%,如果你还投保了商业险,你承担的30#由你的保险公司报销,没有商业险的只能你自己承担。
2、伤者的财产损失,你的交强险赔偿2000元,超出2000的部分还是你承担30%。对方自己承担70%,但是你的修车费对方也要承担70%。
3、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必须鉴定上等级的,没鉴定上等级的不赔偿伤残赔偿金)等,你的交强险赔偿最高是11万,超过11万的话,超出部分还是你承担30%,对方自己承担70%。

回答2:

除受害人故意的情形,交强险都应在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回答3:

次责也是有责,交强险最高赔偿1万元。

回答4:

可以由交警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