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医保是不应该报销的,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支付)。
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理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还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既可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可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
医疗保险是不能报销因工伤、生育保险而引起的住院费用的。
只能通过工伤保险,或者您参加的其他商业保险(意外险)报销费用。
具体手续建议您咨询下当地的工伤保险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