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婚姻申请的绿卡是有条件绿卡,是要接受移民局调查的。假结婚移民是感觉上是坐两年的“移民牢”。如果你要离婚,必须要等到你拿了无条件绿卡才行。
以下是从美国华人律师网站上转帖的,关于身份和调查的问题:
×有条件的永久居民身份
美国国民或绿卡持有者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绿卡,如果其外籍配偶获得绿卡的时候婚姻还不满两年,配偶的永久居民身份就是有条件的。外籍配偶在持移民签证进入美国的时候就获得了有条件的永久居民身份,或者,如果身在美国国内,那麼I-485身份调整申请获得批准的时候就获得了有条件的永久居民身份。
×有条件的永久居民身份中条件的撤销
在结婚时间很短的情况下,移民法会假定婚姻的目的只是为了规避法律获得移民利益。因此,申请人和外籍配偶必须证明他们的婚姻是善意的:
1. 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及其配偶必须同时进行配偶永久居住权上条件的撤销申请。申请需要在获得有条件的居住身份满两年前的90天内进行。通常,有条件的绿卡的期限也就是两年。如果申请人不能及时申请,当有条件的绿卡到期时外籍配偶会失去有条件的永久居民身份而被驱逐出境。
2. 如果有条件的永久居民身份的外籍配偶被其公民或绿卡持有者配偶施以暴力或折磨,外籍配偶可以在获得有条件的永久居民身份之后被驱逐出境之前的任意时候申请条件的撤销。
3. 如果婚姻失效,如夫妻双方分开或分居,撤销条件的申请不应该被拒绝,只要持有条件的永久居民身份的外籍配偶能够证明婚姻在缔结时是出於善意,是为了真正的婚姻关系,而不仅仅是为了规避法律获得移民利益。
4. 如果离婚,外籍配偶也可以在获得有条件的永久居民身份之后且被驱逐出境之前的任意时候申请条件的撤销。
5 如果外籍配偶的孩子是在外籍配偶获得有条件的永久居民身份之后90天内获得的有条件的永久居住权,那外籍配偶的条件撤销申请就自动包括孩子的撤销申请。但是,如果时间间隔超过了90天,孩子就必须提交单独的撤销申请了。
抵美后,你还要随时准备移民局官员的突击检查(转):
当进行基於婚姻关系的移民申请时,移民局会对婚姻的真实性进行判断和调查。如果有理由认为是「虚假婚姻」, 移民局官员将会对此展开调查。通常,移民官员会到申请人的居住地进行调查,通过邻居等了解婚姻双方是否共同居住,是否拥有共同资产等等。移民局官员还可能会请当事人到当地的移民办公室进行谈话调查。在谈话中,移民官可能会针对婚姻的各个方面询问到非常隐私的问题, 例如:配偶的内衣裤的品牌或最喜欢的食物等,但当然会避免一些过分的问题,如性习惯等。
为了证明婚姻的真实性,在调查中夫妻最好能准备好以下资料:
1. 结婚照以及其他场合的合照;
2. 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一定时间内(包括结婚之前)的双方之间的电话记录或来往信件等;
3. 夫妻的共有财产,如共同的银行存折或不动产的产权证明等;
4. 租约或其他证明两人共同居住的证明材料;
5. 提交到税务局的共同税表;或者
6. 其他证实婚姻真实性的材料。
结婚后拿到的不是绿卡,需要维持婚姻关系两年才能申请到绿卡.如果一结婚就离婚,那是申请不到美国永居的.
会有问题的,这种绿卡要2年后复查,才能拿长期绿卡。所以你要3年后才能离婚。另外,对女孩子来说,这是她最好的3年,她为啥要如此做呢?小心上当。
会有以下问题:
1、结婚时候要是申请的临时绿卡,2年内离婚,转永久绿卡会遇到问题;
2、结婚时候申请到了永久绿卡,但是离婚,会被移民局考查一段时间,如果被判定假结婚移民会被取消绿卡并强制出境;
所以就现在问题,即使现在结婚也只能申请临时绿卡,要2年以上才能转为永久绿卡;而在永久绿卡之后至少要三年才能考公民;至少五年内不要离婚,否则会有麻烦!
2年以后你拿到正式绿卡就可以,但是以后如果你女朋友再想申请别人来基本是不太容易了,而你自己可能也没有办法申请别人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