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程序有问题,你本人不能直接到银行办理,应该到原办理取保候审的机关办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同时办理退还保证金通知书,持此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再到原交款银行支取。
我就是一个公安人员,不要把公安人员想的那么坏。
可以退还的,直接找当时的办案单位就可以了,办案单位会把扣押款物会登记入账,案件卷宗中也能反映出你当时缴纳保证金的情况。
到办理取保候审押金票据的单位查票据原底,取复印件到银行办理.
不会吧,没有票据也可以退还保证金。你在什么地方?在北京地区只需要提供取保候审人的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依据上述法律,取保候审已满十二个月后,办案单位应为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办理撤销取保候审手续,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以下规定的: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办案单位应当退回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所交纳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