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房屋赠与他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回来的。
除非受赠人有《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出现。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房子,如果还没有办理过户,可任意撤销赠与。如果已经过户,法律上房子所有人已经转变,不能随便撤销赠与。《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一般所有权已经转移,就很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