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合同约定,如果之前约定的是设计不需要你制作那么肯定就需要源文件。如果客户找你做的是画册,菜谱本身,那么按理最终成品给他就可以,如果真需要可以输出与原稿一致的高清可以用来印制的TIF图片文件给他,分层源文件可以不给,源文件由于涉及到设计过程包含设计方法技巧甚至还有其他素材的版权问题,理应得到保护和尊重,在没得到原设计师许可没理由也不应该被人拿去拆解改变和无限反复使用,我觉得这是严重侵权行为。
这种属于“委托制作”范畴,版权应该属于客户公司。要源文件不属于很过分,方案的问题不存在,毕竟广告公司不是只有靠一个方案吃饭的,重要的是策划和执行能力。别妄自菲薄了
客户给你钱了,版权一般就归客户所以,一般合同会注明的。
给呗~ 给个点数低的 能看不能用的 所有行业都这样的
不给分,不告诉你这种行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