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说出轨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法律上的概念叫婚姻过错。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出轨,另一方提出离婚,我们需要看的是出轨到底有没有达到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是重婚的程度,如果没有达到的话,那么就很难认为婚姻法上的过错。 法官在判决离婚时,很有可能判决不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32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没有规定女方只要出轨就会判离婚,可以主张因女方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