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遴选,全称为公务员公开遴选。是指市(地)级以上机关从下级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公务员。 2015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规定: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中央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 中央层级以下公务员进入中央和国家机关一般只能通过遴选进入。遴选是公务员队伍内部竞争性的转任和选拔方式,是在公务员队伍中“二次择优”的一项制度创新,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需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遴选,大量优秀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将有望打破职业“天花板”,获得进入中央机关的工作机会。
与公开遴选截然不同的是,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一般不能报考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明确指出: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除了国考禁止在职公务员报考,省考也陆续对“二次考公”人员进行限制。去年11月份《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其中,报考资格条件明确规定,在职公务员不得报考。
从各省发布的公务员招录公告来看,湖南、山东、河北、新疆、黑龙江等诸多省份均明确“在职公务员不得报考”,还有不少地方把“服务年限不满两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考更改为在职公务员不得报考。
针对的对象不同,前者针对的是已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后者针对的是想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只有参加了公务员招录,才能参加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