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是镇党委主管武装工作的专门机构,其工作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中央军委和省、市党委、军镇有关武装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负责我镇征兵和国防教育工作。 3、负责我镇预备役部队和基层民兵组织建设。 4、参与本镇复退军人的接待安置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