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结婚20多年了,可当时没有领结婚证,但这从法律上也是认为认可你是结婚了的,因为你这叫事实婚姻,但是通过这么多年,妮可能是觉得对方不太适合你,或者是你在外面有了新的喜欢的人,现在你想离婚,这因为你没有通过婚姻法的一些正常手续,就是也没有办理登记结婚,所以说这个事情要你和对方,去商量,妥善解决,如果是你想结离婚的话那一定那一定会给对方一定的补偿的,否则法律也是会为其做主的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是93年后结婚的,没办证,就不要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的,是事实婚姻,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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