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应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有关资料。用人单位既然申请了行政复议,那就是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受伤职工就需要等待行政复议完毕后,如维持原工伤认定结论,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具体条款如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