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在逃不能取保候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刑拘在逃的犯罪分子并没有到案,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在逃人员是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
可以的,你先去派出所报到,再办取保候审。可以撤除通缉的
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如果涉案金额不大,或者是从犯,有积极退赃情节,会增加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已经刑拘了又怎么在逃呢?办理了取保候审又怎么会网上通缉呢?你这个说的不清不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