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我一朋友因买酒和小卖部老板发生争吵。后来打架我上前劝架,被老板的亲戚们打。然后还手,现在

问一下我用负什么责任,我朋友跑了,110就抓到我一个。
2025-04-16 05: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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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属于寻衅滋事罪或寻衅滋事行为(行政处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是否恶劣,应围绕法益受侵害或者威胁的程度作出判断。例如,随意殴打行为造成轻微伤或者轻伤的,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恶劣、残忍的,随意使用凶器殴打他人的;纠集多人随意殴打他人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或者一次随意殴打多人的,随意殴打残疾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均宜认定为情节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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