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级政权,有哪五级,是:中央、省、地级市、县级市、乡吗?

2024-10-27 18: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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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954年《宪法》首次对地方政府制度做出法律规定,确立了当代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全国行政区划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州、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正式三级地方政权。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国的行政区域划分为:

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政府在必要时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

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4、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5、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在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分别设立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地方各级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

中国行政区划的层级

二级制:直辖市--区;

三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

四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

扩展资料:

中国当前的地方政府层级设置,存在两级制、三级制和四级制三种形式。

(1)两级制。两级制仅存在于直辖市的城区,实行直辖市—市辖区,市辖区是基层地方政府。

(2)三级制。三级制有四种情况:直辖市—县(郊区)—乡(镇);省(自治区)—设区的市—市辖区;省(自治区)—县(自治县、县级市)—乡(镇);省(自治区)—自治州—县级市。

(3)四级制。主要有两种情况:省(自治区)—设区的市—县(自治县、郊区、县级市)—乡(民族乡、镇);省(自治区)—自治州—县(自治县、县级市)—乡(民族乡、镇)。在三大类政府层级中,四级制是居于主导地位的普遍形式。此外,市辖区、县级市之下设有街道办事处作为派出机构,少数省(自治区)在县之上设有地区(盟)作为派出机构,这些派出机构具有准政府层级地位,事实上承担着一级政府的管理职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方行政制度

回答2:

宪法规定我国分为中央、省、县、乡四级

而实际是五级:
1、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

2、省政府(同级:直辖市政府、民族自治区政府)

3、地区级市政府(同级:地区行政公署、州)

4、县政府(同级:县级市政府、县级区政府)

5、乡政府(同级:镇政府)

回答3:

1中央、2省(自治区)3地级市(地区、盟|自治州)4县级市(县、旗、自治旗)5乡(民族乡)镇

回答4:

中国五级政权即: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

回答5:

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五级政权.我是学习行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