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天命观

2024-11-23 08: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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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命定祸福论。如果说以德为福论作为社会变革时期的理论武器或者是对未来生活美好憧憬的精神寄托,那么它具有相当大的生命力。然而若是作为分析现实生活幸福与否的理论依据,它则颇为苍白无力。社会实践中大量的德行与祸福不一致的现象决不是一句“天道祸淫福善”所能掩饰的。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使得人们面对肆意妄为的自然力束手无策。不公正的社会制度则让大多数人活在少数人的阴影之下。以德祈福理论与现实生活的巨大反差,来自自然与社会的双重压迫,这一切都不由得人们要向冥冥之中的命运寻求慰藉。
  享有“五经之首”称誉的《周易》被公认为认知祸福、命运的宝典。《易传》提出“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乐天知命而不忧”《左传》、《国语》列举了许多用《周易》的卦爻辞溯往追来的事例。人们把生命中的荣辱、福祸悉数归之为命运注定。这里,命运不是人格化的至上神,而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人一生的福与祸如何,都已由不可抗拒的命运一一预定。命定祸福论否定了个体行为改变命运的可能性。道德的高下与祸福完全无关。道德也就被束之高阁。因为个体企图完善自身德行以扭转祸福状况,不啻于螳臂当车、蚍蜉撼树。

  在中国传统社会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命定祸福论成为上至统治者下至普通民众的一剂精神安眠药。而从政治作用的角度言之,命定祸福论的流行,使得上层社会的统治基础愈加牢固。

回答2:

一.“天命”梳理

“天”字,在殷商时代早就有之,但并非有作为至上人格神的意义。《尚书·商书·盘庚》中有:“先王有服,克谨天命。罔之天之断命,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1] 在殷商时帝是最高的人格神,它主宰人间的一切。天是在周时才受到格外的重视。<<殷墟卜辞综述>>里说:“(殷商)卜辞的天没有作为上天之意的,天之观念是周人提出来的。”[2] 天的本意是“颠”,即指人的头顶。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对其的注释是:“……颠者,人之顶也。以为凡高之称。始者、女之初也,以为凡起之称。然则天亦可为凡颠之称。臣于君,子于父,妻于夫,于民事皆曰天是也……至高无上,从一大。至高无上是其大无有二也。故从一大。”[3] 许慎在说及天的本意时无外乎人的头顶,而天的注释却显得深厚凝重。在注释的底层有一种建构,即对天的一种意义建构,在周时便赋予天与“帝”不同的内涵。周人的这番努力为未来的新天进行了新的意义奠基。周人的新构建与其重视天文学,重筮占,重农业的传统息息相关,共同养成了对天的考查,思考,认识和崇拜,同时又塑造了周人深厚的理性精神。他们对天的新构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把天的权威重点放在“命哲,命吉凶,命历年” (<<尚书·周书·召诰>>)三个方面,突出了至上神在社会人事方面的特殊作用。
周人特别把这三方面突出出来,说明他们对至上神的把握和认识是紧紧围绕社会政治这个中心进行的。这就不同程度的摆脱了殷人帝观念中表先出来的神话崇拜的特征,为进一步为至上神以理性的内涵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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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这也是孔孟被定性为唯心主义的缘由
综合孔孟,他们都信奉一个超然的天,他会安排好一切,
而荀子有“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有唯心主义的思想内涵。这是我个人浅见,共同学习,看看其他高人的见解。

回答4:

庄儒虽为二家,但其思想多有融通。儒家的天命现中,“天”有自然之义,也有不可知的必然性之义;“命”则包含了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含义。庄子的自然之“天”既来源于老子,又吸收了儒家;而具有必然性意义之“天”与包含必然性与偶然性双重含义的“命”,则直接来自儒家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