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是什么?

2024-12-01 12: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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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诉讼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则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该措施。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 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 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 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 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 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