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纳税人:是指按照各相关国家法律,依据住所、居所、总机构、注册地、实际管理中心或其他类似标准确定的,在各该国负有无限纳税责任的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分为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构成居民的,通常以住所或居所为标准来判定。它可以是法定住所或永久性住所,也可以是临时性居所或居住达到一定时间为限。居民自然人要承担其所在国的无限纳税责任。
二、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人。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纳税义务,即非居民纳税人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有,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为了有效地行使税收管辖权,所以我国根据国际惯例,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采用了各国常用的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判定标准。
新《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明确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概念,同时引入“183天”的居住判定标准。
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与旧《个人所得税法》相比,新《个人所得税法》本条规定仍然坚持税收居民判断的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住所标准的规定没有变化,无住所居住时间标准由“满一年”修改为“满一百八十三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民纳税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居民纳税人
(1)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是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划分,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是对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划分。
(2)划分的标准和纳税的义务有本质区别
纳税人判定标准纳税义务
居民
企业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此类企业负有全面纳税义务,应就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
企业按照外国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是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和虽来源于境外但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在我国纳税
【提示】在境内成立的,一定是居民企业;在境外成立的不一定是非居民企业。在境外成立的要再看第二个条件,实际管理机构。
类别判定标准承担的纳税义务
居民纳税人住所和居住时间标准只要具备一个就成为居民纳税人:
(1)住所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居住时间标准:“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境内、境外的所得都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条件只要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个: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不满1年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意区别】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分别由投资人和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释】在我国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我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居住时间,连续计算。
>">更多问题进会计网问答>>
您好,为了有效地行使税收管辖权,我国根据国际惯例,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采用了各国常用的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判定标准。
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就是居民纳税人;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就是非居民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