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垄断的治理通常是采取公企业和规制方式。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从经济上可接受的治理自然垄断的解决方法不容易找到,更不用说在政治上也被接受。各种不同的实践,如市政社会主义,报酬率规制和国有化也曾尝试过。事实证明,所有的实践经验在某种程度上都需要,对自然垄断的治理应采取多种方式。福斯特(Foster,1992)认为,意识到对自然垄断治理的这种历史复杂性很重要。有时确实是某种方式起主导,目前对自然垄断的治理方式趋向于私有化,次要的趋势是放松规制,如同经济学家所说的“政府控制的所有者(公企业)正广泛被引入私有因素”。但由此趋势会导致一种错误观念,以为“有一种全球通用的治理自然垄断的万能灵药”,这注定要失望。
克鲁和克林多佛尔(Crew & Kleindorfer,1986)将自然垄断治理拓展为规制、激励性规制、公企业、特许投标、放松规制等形式,这些形式还可被细分为更多的治理方式。
规制作为对自然垄断治理的一种传统方式,尤其是报酬率规制,涉及到某种形式的价格控制。至少在美国,这种控制是由独立的规制委员会来施加的。委员会将价格固定,并允许被规制企业出示证据来支持其变动价格的要求。听证会过程采用双方辩论的形式,公司提出其理由,一个或更多的反对者提出相反的理由。传统的规制产生许多问题,比如报酬率规制所产生的“A—J”效应,导致自然垄断企业过度资本化,激励机制削弱等。为改进这种状况,经济学家已提出了从配置效率或X效率观点看比报酬率规制效果更好的建议。如洛伯和马盖特(Loeb & Magat,1979),福格桑和凡辛格(Vogelsang & Finsinger,1979)克鲁,克林多佛尔和萨迪特(Crew,Kleindorfer & Sudit,1979)等人所提出的激励性规制方案,相对于报酬率规制来说效果很好。但报酬率规制是一个完整的规制体系,而这几种激励性规制建议则不是。实际上,任何一项激励规制的实施都与报酬率规制类似需要召开听证会。激励性规制将报酬率规制的基本管理合同框架视为给定的,因此听证会的焦点从确定报酬率转移到确定所研究的激励性规制机制所涉及参数的设置与监督。在这前提下,所有以激励为基础的规制在传统效率标准下得分都很高,但在交易费用指标上得分却很差。
公企业也是解决自然垄断问题所广泛采用的一种方式。其基本的思想很简单,是政府而不是私人企业拥有和管理自然垄断行业。从形式上看,公企业具有几种优势。从自然垄断所产生的成本节约自动由社会整体获得,而不是由垄断者所有。即使公企业收取纯垄断价格,垄断利润也是由政府获得,公企业只不过是另一个收税者。公企业一般被设想为具有最大化福利的潜力。但是事实并非总是如此。在英国等国家,公企业是自然垄断的主要组织形式,而在美国,规制则占支配地位。眼下美国主要关注的是如何放松规制并改善报酬率规制,而英国等国关注的是公企业“私有化”,在私有化过程中建立起新型规制。
特许投标作为治理自然垄断的一种方式是由德姆塞茨(Demsetz,1968)提出的。其基本思想是周期性的、公开拍卖特许经营自然垄断企业的权利。要求投标者规定,如五年期间,其所收取的自然垄断产品的价格。如果某个投标者出价所带来的剩余大于目前在位的特许经营企业,在位的企业就要将特许的所有权转移给获胜的出价者。获胜者应补偿在位者的专用性固定资产的价值。威廉姆森(Williamson,1976)则反驳认为:这种投标订契约的过程存在着巨大的交易成本,要求每个潜在出价者要指定其现在或未来准备提供服务的价格,甚至指定未来如果环境变化,所需做的价格变化,制定、谈判及执行完全合同几乎是不可能的。替代完全合同的方法是不完全合同,但这会引起机会主义行为。
放松规制作为治理自然垄断问题的最后一种替代方式。支持放松规制主要依据在于:从规模经济与价格规制所获得的收益相对于规制的无效率而言是很小的。对放松规制最有力的说明来自于波斯纳(Posner,1969),他评价到,公用事业部门规制的逻辑与经验基础很不牢固,无法支持规制的进一步扩展,这种不可扩展性为最终取消规制提供了充分的理由与前景,因为在长期,自然垄断产业很少,也可能没有,这是由消费者需求与技术变化的步伐所决定的。放松规制主要有几种方式:不受规制的垄断、自我规制与“伪竞争”,最主要是不受规制的垄断,这涉及到取消现存的价格规制措施。在公用事业部门,这会涉及到取消规制任务,尽管一些安全规制、服务标准与环境要求仍要继续。同时也要取消行业的特许经营权,不存在法律上的进入障碍。阻止两个或更多的公用事业部门为同一地区提供服务就是非法。
维斯库兹、维纳和哈瑞顿(1995)考察了理论上以及实践中的矫正自然垄断无效性的各种治理方案。这些治理办法主要包括“任其发展(Doing nothing)”、理想定价、招标争取垄断特许权、实行规制以及以邮政服务为典型的公企业。上述第一种替代方案“任其发展”在潜在垄断力不强的情况下是适合的。例如,有线电视系统可被视为一种自然垄断,但取得超额利润的能力非常有限,因为其替代品与其非常接近,空中广播即为其一。理想定价是指假定企业从公共利益出发运营,有效价格最明显的候选方案即为边际成本。所有理想定价计划都有问题,除了价格等于边际成本时的两部类价格并且消费者不被固定费用所驱逐,这激励着经济学家在如何能使规制能力为自然垄断者提供更佳的激励结构方面不断研究。已被实际使用的治理方法有特许权拍卖、规制和公企业,最主要的是规制和公企业。在美国,典型的自然垄断企业属于私人企业,政府对此进行规制。过去规制者并未将提高经济效率视为主要目标,然而最近,规制机构对能够提高经济效率的定价方案越来越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