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九月份我朋友因经营场地与人发生纠纷,对方一男一女先动手打人,我朋友还手了,3人都未持械。

2025-04-14 02: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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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以上内容作如下解答:1、公安的法医鉴定受害人构成轻伤,说明该案件已经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不管民事赔偿如何,都要进入最后的法院审理判决程序。2、伤残鉴定,顾名思义就是构成了残疾,至于残疾的意思就是机体或功能不能康复。如果能够治疗痊愈,说明不能达到伤残等级。如果没有伤残等级,也就不用支付残疾赔偿金。3、不管谁先动手,把对方打伤导致自己被刑事羁押是对自己最大的不利,赔偿回避不了,赔偿多少确实可以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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