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是没有任何理由的,就是这么任性
别这样,过去的事就过去吧,再想对现实没有一丁点的实际作用。当然,我这里简单说一句话,不可能代表你就能想明白,毕竟你是当事人,我只个局外人而已。
你这里所说的“没有理由”,是你自己的想法。你认为没有理由,对方或许就有他自己的理由,而你无法去理解他的那个理由,所以自然你就认为是“没有理由”了。
相处这种事,很难靠语言来形容的。
我觉得你的心态上多少有点点问题。从另外一方面想,我觉得你加入有一种感激,庆幸的心理的话,不是更好吗?
没有走到最后,说白了就是无法相处得来。他放手了,他可以去找自己相处得来的,而同样你不是也可以去找和你相处得来的人了吗?
与人相处就是这样,无法勉强的。合得来就是合得来,合不来就是合不来。在自己作为当事人时,这种道理确实很难接受。但是事实就是如此。
我从前也处过一个朋友,处了几年,但是最后也还是散了。那时伤心得要死。但是一段时间后,自己一点点的想通了。而且之后结识了更适合自己的女孩。这也就是我为什么在上面说你要抱有“感激”这样的心情的原因。
你从你们从前的相处中,去摸索自己的缺点,然后自己再用客观眼光去看一下,自己去改正自己的一些坏习惯,缺点什么的。这样对你本身来说,他就是一个老师了,对于老师,我觉得必须要有感激这样的心态的。
罗嗦了这么多,可能对你并无帮助。因为这种事,只有你才能帮你自己。或者说你可以在你自己想清楚之前遇到你自己的异性知己。除此以外,没有任何办法了。
活在过去的人,永远都不会前进的。
释然,放下。
现在的不甘心只是私欲的后遗症,是正常的。
分手的理由很简单,总结出来就是提出分手的人不爱对方了。
过去的,美好的都已经留存在心底,不好的都已经忘记
旧爱最大的意义就是从那次感情里学会些什么
然后微笑前行,不记来时的路
你做得到。已经做到了。呵呵
分手不需要理由,最重要的是结果,就是分手了,不甘心当初就不应该分手,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后悔
这种事我就遇到过...哈哈....
我估计是不喜欢你了.....或是从来没喜欢过你...
如果你问她了..知道答案了,这个答案不是你能接受的.不是很郁闷
所以说还是别知道的好!!我前男友知道我是不喜欢他,从不喜欢他,因为感动才跟他一起,他都郁闷死呢..也是四五年后他才问我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