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后发现工程量清单严重出错怎么办?

2024-10-30 08:06:2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正常的做法是依照合同、投标书、招标书、施工图来判定,首先是施工合同对此有无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其次是看合同工程量的认定方式,如是招标书中甲方给出工程量,按此投标的,应可向甲方提出调整工程量。

如是招标书中甲方办给出施工图,自己算错了工程量的,应由自己负责。

如是甲方更改图纸造成的增加,应由甲方负责相关造价。

扩展资料:

固定总价就比较复杂(本文主要就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项目)一般争议最多的是工程量,价格变化也是因为工程量的变化。

适合采用固定总价招标的前提是其相应设计施工图已经出具完成。但是鉴于建筑工程产品的特殊性,实践中许多发包人为尽快推进招标程序及后续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会在施工图尚未出具的情况下编制工程量清单,并进行工程招标。

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从而计价活动应受《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规定约束;

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非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活动不一定受《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规定约束,除非发承包人书面意思自治表示清单是依据该规范编制并愿意受其规范约束的类似条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量清单

回答2:

要具体按照合同类型进行分析:
1、固定总价合同,或者是包干价合同,这种情况下可能承包单位就要承担这部分损失,因为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包含了工程量的风险。
2、单价合同,这种情况对承包单位来说问题不大,只是对建设单位来说对工程总投资可能出现超支问题。

回答3:

楼主说的这样的事情在招标过程中很麻烦啊!~
问题1:这样的情况最好是找甲方、招标代理机构协商解决。实在不行可以走司法程序,申请招标代理机构赔偿。
问题2:有依据废除中标人的资格重新招标。当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后30工作日内不于甲方签订合同则视为放弃中标,应当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如都不签订合同则从新招标。(但是现实里可不是这样的哦,一般都是协商解决的。即便不签合同也没人算你放弃中标的。我说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里规定的是这样的。)

回答4:

可以更改,书面通知就可以了

回答5:

1 主要责任在招标代理机构,这个办法由他来想,出现的大部分损失由它来承担。
2 招标单位也有责任,没有严格审核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致使出现该漏洞应该是这个问题产生原因的一部分,但责任较清或可以不负担该部分责任。
3 与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协商解决。
4 走司法程序,申请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并提请撤销合同。论据:合同内容出现的变更是招标代理机构未经招标单位同意擅自修改缺少合同项目内容,致使招标合同与原合同不一致,已经不是同一份合同,所以可以说是无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