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对证人进行调查。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实有困难不能出庭的话,经过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如果对方对你的这份证词没有异议,不发生什么问题,那肯定是有效的。如果被告不认可该证言,法庭必须传证人出庭质证,否则不能采信。
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你应说服证人出庭作证。如果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则不能强迫。经法院许可,你可以要求证人出具书面证言,也可以申请法院依法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第四十四条 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 不知道对于你提供的这份证言,有没有在法庭上进行质证?而如有,那么对方的质证意见到底是什么?
2、 如果对方对你的这份证词没有异议,那不发生什么问题,那肯定是有效的。但如果对方对于证言的质证意见是证人未出庭作证而不予认可,那么你就应该当心了!根据证据规则,证人证言只有在证人出庭接受质证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正式证据予以采纳(特殊情况下,证人确实无法出庭的,可以不出庭)
3、 因此,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是你的义务(你应该向法院提出来,让法院给证人发出庭通知;或者由你直接带证人到法院,接受法庭和对方的质证)
4、 有些情况,作为当事人你无法让证人出来作证,那么你可以申请法院去调查取证。但现在问题是,你已经取得证人的证词了,他只是不愿意(或者没有)出庭作证,那么法院有可能不愿意去调查确认了。
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否如果被告不认可该证言,法庭必须传证人出庭质证,否则不能采信。
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而且按规定,证人的证言须在法庭上质证属实,才能获得法院的采信。
因此,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你应说服证人出庭作证。如果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则不能强迫。经法院许可,你可以要求证人出具书面证言,也可以申请法院依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