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公益性岗位是由省里统一开发的,目的是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一般情况工作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岗位补贴两项组成,岗位工资和岗位补贴合计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岗位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额度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岗位补贴由当地就业部门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拨付。
近日,社区工作人员工资调整,许多网友到问政平台咨询,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和协管员工资会不会上涨呢?小编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具体调整情况还需等待省里的统一安排。对于此事,问政平台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