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身份证收到还需要去派出所激活吗

2024-12-02 20:43:3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收到补办身份证,不需要去派出所激活,收到的时候已经激活好了,可以正常使用。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唯一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它将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

身份证主要种类如下:

1、临时身份证

临时居民身份证正面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而尚未领到证件的,居民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可以根据需要申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2、网络身份证

网络身份证(VIEID)是互联网络信息世界中标识用户身份的工具,用于在网络通讯中识别通讯各方的身份及表明身份或某种资格。其与现实中的身份证一样是受法律保护的,相关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电子签名法》等。

3、一代身份证

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明确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一代证。

4、二代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由多层聚酯材料复合而成的单页卡式证件,采用非接触式IC卡技术制作。长度85.6mm,宽度54mm,厚度0.9mm。证件分为两面,一面印有国徽、证件名称、长城图案、证件的签发机关和有效期限及彩色花纹,另一面是公民的照片、出生年月、住址、性别、民族及身份证号。

回答2:

  国家并没有文件规定居民身份证办理以后是需要“激活”的,一般情况下居民身份证领取以后就可以直接使用的,公民可以到当地户籍部门咨询身份证是否需要激活的,不排除部门地区要求公民核验指纹信息才可以领取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回答3:

  根据所在省市情况而定。   一是如果办过二代身份证,可能让家人办理。   如果已申领过二代证,在外期间居民身份证丢失,无法立即返回补领的,可委托同户内直系亲属,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居民丢失身份证声明、委托声明书、受托声明书、委托人《居民户口簿》、受托人《居民身份证》进行申办。如未办理过二代证的居民,则无法委托他人申办。   二是属于试点的十省市可以异地一对一互办身份证,不用本人回到老家办理。   公安部在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三是以上两种情况都不属于,就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回答4:

应该是验证吧,确保卡的信息和本人登记的指纹一致,正常情况使用身份证一般不需要再配合指纹所以有人说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