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那么,你的问题请明确-女方不想要孩子,男方的态度如何?
1、如果男方要,男方抚养
2、如果男方不要,女方抚养
看是男是女,可以判决随父,但可以经常由母亲探望。法官判决,那是扯J8蛋。
如果你们俩都坚持不要孩子,那法官会尊重孩子的意见,最好是你们俩协商好,不要让小孩子去面对法官,这样对孩子不好。
还会根据双方协议判,假如都不想要,就应该让孩子来选择了!
哪方有能力抚养,还有孩子的选择,哪个环境对孩子好,不一定判给谁
不想要还必须要求她跟妈妈在一起,这什么鬼要求,判给谁谁养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