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可从宽处罚 。具体量刑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节确定 。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20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法发[2013]14号 )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只要不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话,就没有问题。走正常的司法程序,只要不是故意撞人,并且在发生事故之后能主动去救助的话,即便出现被撞人死亡的情况,只要赔偿了,就不用坐牢的。
有的,赔偿到位,基本是缓刑,不会坐牢,赔不出钱就要坐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