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不可以。
我本来搜这个问题的答案的,查看到大家回答有矛盾的地方,就去找了税务局的文件。
下面那位仁兄发出来的公众号的文件是有误的,请不要被他误导。
我找到了税务局的原件:
可以开的是“纸质文具及用品”,没有“办公”两个字。
我的依据是税务局的文件:税总公告2017年第45号文件,中的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
我下载了编码表,请看一下编码表的具体的名字。
有兴趣的朋友也可以搜一下这个文件。
不可以,从7月1日起必须开具办公用品明细,不能汇总开具!
可以的,符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