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省和自治区有什么区别?

2025-03-17 13: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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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自治,就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由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事务.民族自治区享有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民族自治权,这种制度称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自治区是一种行政区划名称。在我国成立初期对民族自治地方统称为自治区;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分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自治旗)三级。自治区的行政地位相当于省,为中国最高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截止到2007年底,中国共计有5个自治区。  自治区的设置是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行使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是我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辖,与国家的关系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不具有独立主权的性质,它们的实施都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祖国和平统一,有利于巩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

回答2:

省是由中央管理,自治区是在遵守宪法的前提,进行区域性自治

回答3:

回答4:

我国的地方一级行政区划有省、自治区,还有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我国自元代实行行省制度以来,逐步发展和完善了地方一级行政区划管理制度,全国由元代的18个行省逐步发展到现在的34个省级行政区划(其中省23个,自治区5个,直辖市4个,特别行政区2个)并由最初的行省简称为省。
到新中国成立时,国家根据传统对地方一级行政区划称之为省,而将对我国具有重要战略和经济地位的三大城市北京、上海和天津(到后来新增加了重庆)及其周边郊县划为与省级平行的中央直辖市。以及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香港澳门问题又分别建立了享受更高自治权的地方一级行政区划——特别行政区。
而为了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国家赋予了其区域自治权,分别成立了省级的自治区、地级的自治州,县级的自治县、自治旗和乡镇级的民族乡。民族自治区享有比省更多的经济管理权限,各自治区的最高行政首长即自治区主席由相应少数民族的人员担任。

自治区和省在权利上的区别
自治区一把手叫主席 中心叫首府还有《民族区域自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