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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已物管条例37条为由要求物业提供业委会办公室,合理吗?
小区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已物管条例37条为由要求物业提供业委会办公室,合理吗?
2024-12-01 07:38:09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合理合法。物业管理用房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就是归业主所有。所以产权不可能属于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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