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专制制度与民主共和政体的一大区别就是“人治”与法治,“立宪”,顾名思义,就是颁布宪法,一切活动都要遵守宪法,宪法就是“皇帝”,就是至高无上的“权威”。
如果你确认你没看错的话,那么孙中山提出的“民主立宪政体”就是“民主的、立宪的政体”,强调废除“人治”,与君主立宪政体(资产阶级民主制的一种形式)是有区别的。更不能说孙中山是君主立宪派(历史教科书上一般把这个派别简称为“立宪派”),他是资产阶级革命派。
孙中山本来是想保留皇帝,建立民主立宪政体的,这样可以避免因为革命而造成流血。
他发现清政府没人鸟他,民主立宪政体的方法走不通了,于是建立的不是民主共和制
民主立宪政体=民主共和制
民主立宪是为保障人民的权利及其利益的实现而制定宪法的一种原则及方式或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