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b2000*6/12+8%-3*500*0.4%=74a90+36=126 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委托方应将所支付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委托方应按所支付的准予抵扣的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并不能将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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