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一人全责,还有没有办法办货车驾驶证?

2024-11-01 17: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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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造成交通事故死亡一人负全部责任,只要不包含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货车驾驶证,没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没有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没有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没有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没有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没有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二节 申请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回答2:

你的问题是驾照降级后能否恢复。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具体情况

(一)驾驶证降级的情形

1、实习期内记满12分

实习期内,即初领驾驶证之日起12个月内扣满12分的,将被注销实习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被注销的若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驾驶人的最高准驾车型将被降级。假如甲从b2驾驶证增驾到了a2准驾车型,在实习期间被扣满12分的话,a2将降级为b1b2。

2、连续3个周期未学习

持a1、a2、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如果有记分,每年必须参加网上自学。连续3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将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驾驶人于30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3、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

持a1、a2、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驾驶人需在参加学习考试后,办理降级换证手续。降级后的准驾资格为a、b类的,还需要参加审验学习。假如甲准驾资格为a2,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参加满分考试之后,准驾资格将为b1b2。在这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必须参加审验学习,进行驾驶资格b1b2的审验。

4、发生交通死亡事故

持a1、a2、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驾驶人须在30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回答3:

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死亡,你有权责的话,那是没有办法继续办理货车驾驶证的,因为这是法律规定的。

回答4:

您好,出交通事故并且致人死亡的、且是全责、已不能再办理货车驾驶证了

回答5:

这个是没办法办理的,因为根据我国交通法律法规,出现了交通事故死亡一人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是以后没办法开货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