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却不愿意退休,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管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都终止了。
达到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不应当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的情形,但是没有包含达到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且根据法理,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理应退休,且开始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没有理由支付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中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以上规定,也就是说达到退休年龄后,如果用人单位愿意,是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实践中也存在着达到退休年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由单位代办退休手续,员工愿不愿意退休,单位都要替员工办理退休的,员工退休年龄合同自动解除,退休后员工愿意留职,单位需要可以留用,签劳务关系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直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安排工作交接、结清工资,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