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你的遭遇,首先表示很同情,然而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根据你的描述,我可以告诉你,
你丈夫的行为确实构成了交通肇事的共同犯罪。
在我国的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在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其他人指示其逃逸,如果造成的损害后果严重,该驾驶员行为构成交通肇事,指示其逃跑的人也按照交通肇事处理。
虽然你可能觉得这样的处罚有些重,法律这样规定是为了鼓励发生事故后的司机及时救助受伤人员不要逃逸。
希望你能想明白,生活依然在继续,判决生效后,你可以去看一下你的丈夫,希望他好好的改造,在服刑期间争取减刑,早日回家。
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你丈夫正是因为指使汪某逃跑受到法律的严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指出:"'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共犯论处。"根据你来信所述的情况,你丈夫是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他不仅不要求司机及时救助,而且还指使司机逃逸,企图逃避法律追究,最终造成了受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依照以上法律规定,你丈夫也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所以,这样做不仅不能逃脱责任,而且还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最终是害人又害已。
指示他人实施犯罪行为,构成共犯,如果当时你爱人没有指示驾驶员逃离现场,而是抓紧施救,也许能够救人,避免危害结果或者加重危害结果,在你爱人指示驾驶员逃离时,促使驾驶员有了犯意,从而实施犯罪行为,你丈夫就是教唆犯,构成共犯。法院判决无误,不过你丈夫可以上诉。
是你家的车,你家聘的司机,你丈夫教唆逃逸的,你家对被害人有法定义务,指使逃逸,当然以共犯论。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