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 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迁出人的居民户口本,(二)农业人口迁出要由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2、办理前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迁出人的居民户口本及身份证,(二)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三)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