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流程以各招考单位情况实际工作进度为准,根据各用人单位情况,所需要的时间也不一样,因此会有一定的先后顺序。
录取阶段主要有以下五项工作:
(1)确定推荐比例。在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根据各部门的录用计划,确定各部门、各单位的推荐比例,推荐比例大小根据合格者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之间的差额确定。一般来讲,当合格者人数多于计划录用人数时,以综合成绩高低为序,实行差额推荐。对于合格者等于或小于计划录用人数的专业,实行等额或缺额推荐。
(2)公布录用候选人名单。
(3)编制和管理录用候选人名册。凡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编入录用候选人名册。名册中人员都具有被推荐资格。录用候选人名册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考试、考核、体检情况,推荐情况等三方面内容。录用候选人的管理工作包括除名、恢复、查阅等。录用候选人名册的有效期为1年,在有效期内,名册中人员保留被推荐资格。
(4)推荐。主考机关编制推荐录用表,将每一个录用候选人的有关情况填入表中,按确定的推荐比例、报考志愿和成绩高低分别向用人部门推荐。推荐的一般程序如下:
①主考机关将录用候选人的推荐录用表推荐到其所报部门。
②用人部门按其志愿、成绩向本部门有关司、处、科推荐。
③在推荐的录用候选人数量不能满足各用人单位需要时,主考机关从名册中调整推荐。
④对少数民族录用候选人,在成绩与其他录用候选人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推荐。
(5)办理录用手续。用人部门根据拟录取职位的要求,综合评定报考者的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政府人事部门根据用人部门报来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
政府人事部门在录取人员名单上填写人事部门意见,向用人部门发出录用通知书,用人部门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向被录取者的所在单位和被录取者发出录用通知,由所在单位协助办理有关手续。被录用者持录用通知书及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部门报到。
报到期限为一个月,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手续的办理,实际上就是录用到位的问题。在录用过程中如果报考者所在单位不予放行,或出现其他有争议的问题,由主考机关协调或交人才流动部门仲裁。
扩展资料
考试评判
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笔试试卷在考完后由主考人员密封送至主考机关,主考机关在一定时间内组织人员进行评判;面试的测评虽然当场进行,但面试成绩要在面试结束后由测评小组共同判定。
笔试
笔试的评判有统一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由主考机关聘请专门的评判人员进行阅卷;其基本程序如下:
(1)选调评卷人员。评卷人员必须是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对考试所涉及专业具有一定知识水平,有一定评卷经验的人员。主考机关要对评卷人员集中培训,主要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正确掌握评分标准。
(2)建立评卷机构。评卷机构的人员一般分为四个组,一是试卷保管组,负责试卷的保管、分发和收回,统计进度等;二是评分顾问组,负责制定评分标准的实施细则,抽查评阅的试卷,研究解决评卷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三是评分组,负责评卷;四是合分组,负责已评定试卷的题分累计工作。
(3)评卷。评卷工作可按以下程序进行,即先试评,然后正式评卷,最后是合分及复查。先按评分标准试评,当确认各评卷组掌握了评分标准、给分的宽严尺度后,再转入正式评卷。在正式评卷时,评卷只计得分,每题得分应写在题首的成绩栏内,给分要坚持“客观、公正,给分准确、宽严适宜、前后一致”的原则。
评卷一律使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评阅后要在规定的地方签字。三是合分。四是复查。复查人对所复查试题负最后评定责任,并要签名盖章。如复查人有不同意见,要与原评卷人协商。如果协商不能统一意见,则由评卷点负责人来核定。复查工作结束,并经过主管机关验收后,将试卷封存起来,以备必要时复核。
(4)确定笔试合格标准。主考机关根据整体应试者的考试成绩和录用人数,综合平衡,制定合格分数线。一般超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比录用人数要多,因为面试、体检、考核等还要淘汰一部分人。
(5)公布笔试合格人员名单。主考机关通过各种方式将笔试合格的人员名单公布出来,或通知应试者本人。
面试
公务员面试的评判,一部分工作在面试的当场进行,一部分在面试之后进行。面试的评判人员就是面试的主考人员和测评小组成员。面试评判的基本程序如下:
(1)制定面试评价表格。面试所采用的测定方法主要是交谈和观察,要评判面试结果首先就要制定评价表格,根据不同的面试考察角度,如仪表仪态、专业知识、工作经验、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给出“优、良、中、差”或“很好、较好、一般、较差、很差”等不同的成绩档次。
(2)制定面试评分标准。评分标准是指面试的不同项目的具体表现形式的分数标准。每一个项目,例如表达能力,其标准的表现形式很多,如表达清晰不清晰,逻辑性条理性强不强,能不能抓住所要表达的问题的核心等等。对于主考官在面试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不一定要有标准的正确答案,但应有相应的评分标准。
(3)面试测评。主考官对应试者的各个方面进行测评,填写评价表格,并对应试者的面试表现情况进行打分。每一位应试者面试结束后都要由指定人员填写面试测评成绩表。
(4)确定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测评小组集中开会,讨论每一位应试者的各个测评项目的分数。对于每一个测评项目,参加测评的人员可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余下的平均分即是应试者该项目的面试得分。最后统计得到每位应试者的面试成绩。
(5)确定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测评小组将应试者的面试成绩上报主考机关,主考机关根据规定的笔试、面试的分数比例,计算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最后根据计划录用的人数与应试者的整体考试状况,确定合格分数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基本程序
公务员录用流程以各招考单位情况实际工作进度为准,根据各用人单位情况,所需要的时间也不一样,因此会有一定的先后顺序。
在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根据各部门的录用计划,确定各部门、各单位的推荐比例,推荐比例大小根据合格者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之间的差额确定。
一般来讲,当合格者人数多于计划录用人数时,以综合成绩高低为序,实行差额推荐。对于合格者等于或小于计划录用人数的专业,实行等额或缺额推荐。
(1)招考范围、招考对象和条件;
(2)录用单位、职位与计划(名额);
(3)考试录用的方法和程序;
(4)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应审查的证件;
(5)笔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
(6)面试办法;
(7)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办法;
(8)录用的程序和方法;
(9)其他须向考生说明的事宜。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分第一批和第二批,有可能是因为单位审批的快慢造成的,比如A和B单位先审批通过了,那么第一批公布的名单就是A和B单位的,而C和D可能还没审批完,那么就可以放在第二批公布.
另外,还有就是有些考生审批或者某一环节没能通过,第二批补充录取,递补第一批次录取的空缺.再有就是第一批录取的该报到的时候没有报到,或者有其他什么原因放弃了录用资格,那么可以由符合条件的考生第二批递补.
第一批录取和第二批录取,在待遇和所有方面都没有任何区别和影响,属于录用的正常程序,只是批次不同而已.
公务员会有补录情况发生。
比如,应该录取的人员放弃,或者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就由下一位递补上来。
待遇没有差别。
公务员录取分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是由于各个用人单位情况不同,公务员考试在公布体检合格名单、录用前公示、公布录用名单,都是分批进行。
第一批录取和第二批录取,在待遇和所有方面都没有任何区别和影响,属于录用的正常程序,只是批次不同而已。
也有的地方一般是2批次,成绩出来后为第一期,为确认的补录一批,部分地方会有二次补录,算上的话是3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