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石家庄市确定了25家医疗卫生单位为全市预防性健康检查定点机构,统一使用河北省卫生厅配备的健康证磁卡打印系统和防伪磁卡健康合格证明,实现了健康证全市通用。同时,核定后的从业人员体检收费标准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统一按县级预防性体检机构收费标准收取,即食品、饮用水等从业人员体检收费每人90元,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收费每人120元。
近日,石家庄市卫生局召开全市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会议,对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进行调度和部署。一段时期以来,由于体检项目、检测方法或认定标准的不同,造成了从业人员在不同的体检单位进行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办理健康证明收费不同的现象,有的从业人员持有县(区)体检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不被从业单位认可,还需要再次体检。为规范全市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方便从业人员体检办证,自2009年起,石家庄市卫生局开展了预防性健康检查单位资格审核认证工作,经过县(市)区卫生局初审和石家庄市卫生局现场审核,最终确定了25家医疗卫生单位为全市预防性健康检查定点机构,统一使用省卫生厅配备的健康证磁卡打印系统和防伪磁卡健康合格证明,实现了健康证全市通用。
为确保全市预防性健康体检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统一,石家庄市卫生局与市物价局经过多次会商与调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确定了食品、公共场所等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项目,并依据《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本着惠民利民的原则,对全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项目和收费进行了重新核定,核定后的从业人员体检收费标准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统一按县级预防性体检机构收费标准收取,即食品、饮用水等从业人员体检收费每人90元,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收费每人120元。
至此,石市25家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全部做到了统一体检项目,统一体检收费,统一检测方法,统一判定标准,从业人员在一家定点单位体检办证就可以实现全市通用。
附:认定机构名单
一、市级预防性健康体检机构(1家)
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县级预防性健康体检机构(24家)
1、桥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长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桥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裕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新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栾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鹿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藁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9、晋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辛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1、新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2、正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3、无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4、深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5、灵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6、行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7、平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8、井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9、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元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1、赞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2、高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3、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4、河北慈佑医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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