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的执行情况

2025-04-05 01: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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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至此,中国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省份至少已达到18个,这些地区包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和山西。
其中,河北、黑龙江、山东、湖北、江西、山西等6省明确建立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等5省(市)已在国土资源厅(局)内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此外,湖南已决定在长沙浏阳市、常德澧县、怀化芷江侗族自治县先行开展相关试点。 2014年4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拉开了序幕。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等国土部相关政策出台后,广东再制定实施细则,或将先在广州、深圳开始试点,再全省铺开。
中国不动产登记进入倒计时,从2014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能够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左右时间能够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2014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5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2016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
2015年年第四季度国土部将在全国开展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情况的专项督察。根据国土部的工作方案,在9月中旬向省级人民政府发出督察通知书的基础上,准确把握督察区域内地方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的具体情况,对2015年12月31日前不能如期基本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的地方提出问责的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国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已经完成,市(州)一级完成187个,占比56%;县(区)一级完成1125个,占比40%,在年底前完成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的整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
据记者了解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正式落地实施开始,便已有青岛、厦门、广州、深圳等多个城市先于北京市启动了不动产登记制度,并发出了不动产权证书。南京、大连、沈阳等城市也在积极推进中。北京市从11月9日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16个区县的市民新申请办理的将不再是过去的“房本”,而是不动产权证书。另外,原有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继续有效,遵循“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用更换。 在统一登记制度建立过程中,要保持工作的稳定和连续性,在机构尚未建立、职责和资料整合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各部门仍按原有的工作模式正常开展日常登记工作,不影响百姓顺利办理产权证书。
在实施统一登记后,新证书投入使用,原来已经颁发的各类证书继续有效,不会强制换证,而是逐步替换旧证书,确保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尤其是对进一步健全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国土资源部将围绕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着力法制建设,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规范等诸多层面全面搭建制度框架。着力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类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方便社会依法查询,提供有效服务。逐步拓展信息平台应用领域,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和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创造条件。
2014年3月26日,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明确,从2014年开始,通过基础制度建设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用3年时间全面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时间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2014年要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5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2016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和依法查询。 武汉、西安、青岛、重庆、徐州、泸州、南宁、荆州等共15个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