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爱国守法”,强调公民应培养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和护法。
二、“明礼诚信”,强调公民应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诚恳待人。
三、“团结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和睦友好、互相帮助、与人友善。
四、“勤俭自强”,强调公民应努力工作、勤俭节约、积极进取。
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二十字的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它不仅体现了道德的先进性与道德的广泛性的统一,还体现了中国传统美德、革命道德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新道德的统一。
主要构成:
公民道德规范主要由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家庭美德规范构成。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适用于不同社会群体,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建设为落脚点。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民道德规范
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含义:
一、“爱国守法”,强调公民应培养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和护法。
二、“明礼诚信”,强调公民应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诚恳待人。
三、“团结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和睦友好、互相帮助、与人友善。
四、“勤俭自强”,强调公民应努力工作、勤俭节约、积极进取。
五、“敬业奉献”,强调公民应忠于职守、克己为公、服务社会。
依据: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社会公德: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含义
一、“爱国守法”,强调公民应培养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和护法。
二、“明礼诚信”,强调公民应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诚恳待人。
三、“团结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和睦友好、互相帮助、与人友善。
四、“勤俭自强”,强调公民应努力工作、勤俭节约、积极进取。
五、“敬业奉献”,强调公民应忠于职守、克己为公、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