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三口的身份证复印件不可以补办户口本,补办户口簿需要户主带上身份证去补办的,要是户主身份证丢失建议直接到户籍部门进行咨询特殊情况补办户口簿。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办理流过程:
1.先到您所在的派出所户籍警那里提出申请重新办理户口;
2.提交重新办理户口的申请书(内容包括丢的户名、时间、原因、户口的编号和现居住的地址、联系电话);
3.写好交于户籍警,核对;
4.等待半年后补办(一般规定是半年,急用2-3月);
5.补办时要必须带所丢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有原户口的复印件(也带以便用)和补办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