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公司不同意继续请病假,只给请事假(病假有补贴而事假没有)请问后期我应该如何处理?

2024-12-03 07: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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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医疗期满仍未能复工的公司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现你公司未与你解除合同并还继续帮忙缴纳社保已属照顾员工。

回答2:

病假工资: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辽宁省工资支付条例按照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病假工资或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同时按照原劳动部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按照在单位的服务期和工龄来计算医疗期和工资待遇两者取高的一个计算 而关于事假,则不同于病假,按照目前各地条例规定,劳动者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当日的报酬,一般是按照日薪,即月薪/21.75劳动日,计算出当日的日薪后予以扣除事假工资与病假不同,并无下限规定,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劳动者当月请了22天事假,也就是一个月因事假没有上班,那么单位有权扣除当月全部工资,而并没有所谓80%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