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中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外,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你不清楚怎么解决你的问题,建议你到当地劳动部门--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也可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还不能解决,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现在国家非常重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政府劳动监管部门一定会帮你的。
提出赔偿啊,如果自己解决不了,可到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
你应该以前就要向公司签合同,现在没合同就算是告,也难有胜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