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没有这个说法,无论使用多久,该是谁的还是谁的,所谓使用一定时间归使用者所有的理论是建立在使物权具有稳定性的基础上的,但我国目前没有相关立法,未来的民法典可能会有相关规定。 《物权法》没有规定取得时效制度与先占制度.其中第九章是关于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包含了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等等. 取得实效又称占有时效,是指无权占有人以行使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的意思公然、和平地继续占有他人的财产,经过法律规定的期间,即依法取得该财产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