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规范书写起诉状。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这里,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二)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因为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因此,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建议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只收取240元,法院判决离婚再补交也不迟。三关于附带申请调查取证文书的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有些特定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情况、股票帐号情况等当事人不能在诉前调查,只能委托法院调查,或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建议原告直接在诉状中附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或调查令申请书,并注明先查询再送达的理由,不至于 “ 打草惊蛇 ” ,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查询账上仍有大量资金,考虑采取财产保全,以求主动。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1)、准备好诉讼证据;对多数的当事人来说,都是第一次诉讼,并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法院审理任何案件都是以“证据”为中心,没有证据,是很难打赢官司的,因此,在起诉之前收集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2)、注意保护好家庭财产;当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就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的共同财产。因此,咋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二)、接到法院传票时,不要紧张,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并进行答辩准备。
很多当事人在接到法院传票时,往往非常紧张。特别在看到原告“歪曲事实”的起诉状后,即紧张,又气愤,又担心法院会听信原告一方之言。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只是在开庭时,才会认真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意见,对于原告的诉状内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会轻信。但被告应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及提供的证据,收集相关的反证。
(三)、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不要紧张,从容地应对庭审。
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准备工作。
二、接到法院传票时,不要紧张,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并进行答辩准备。
三、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不要紧张,从容地应对庭审。
四、宣判后,要仔细阅读法院的判决书,决定是否服判或上诉。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如因感情不和,都有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权利,被起诉的一方就须应诉。在应诉之前,首先确立是同意离婚,还是不同意离婚。如果同意离婚,就往离婚这方面进行答辩,阐述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事实和原由;如果不同意离婚,就往不离婚方面进行答辩,对起诉方的起诉事实和理由进行反驳,阐述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事实。如果有相应的证据给予证实是更好的。
1、注意财产要进行明确分割;
2、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给付问题要约定明确;
3、涉及腾房的要具体腾房的时间和违约责任,否则得到房子产权,得不到居住权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