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仔细看第二款,该男应该与你不认识,公安机关应当对其进行询问,发现这一点后可以认定这个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且有你(被害人)指认他犯罪,公安机关应当将其拘留讯问。如果没有询问、了解而直接放人,涉嫌玩忽职守,可以到当地检察机关控告,不要怕没证据,派出所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等等都是证据,检察机关会帮你去查的。
第一,要把国外的法律和国内的法律区分开,国外的法律是原告要拿出证据证明被告有罪,而国内法律正相反,要被告(犯罪嫌疑人)拿出证据证明他是无罪的。
第二,我看你说派出所要你出具证据,这样是不对的。很可能是官贼相互勾结。这在中国的社会是很普遍的。
第三,你有人证,邻居是听到你的声音来把他堵住(关键是堵住)的,然后送到派出所的。
如果我是你的律师,那么我会想地方人民法院提交两个,第一,告当时派出所玩忽职守,然后再提交区级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告那人入室盗窃罪。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玩忽职守罪和入室盗窃罪。
对你应该很有帮助,如果你赢了,你可以向那个派出所提出赔偿
三楼的给的就是宪法中刑事诉讼法的条文,你可以参考
派出所说我没证据是对的 要是你在他身上找的你家的东西就可以定罪了 ,入室盗窃是最不好定罪的了 不象入室抢劫有凶器,要是人家说你们把他拉到屋了的那,要诬陷他那 ,你不是也没话说吗!只有人赃并获才能定罪,法律上对这种事情最多拘留他48小时而已,以后还是自己小心点,要不就找人打他一顿解解气,
一般来说经过调查审问应该可以的,毕竟一个人无缘故出现在你家里,他的目的呢。
不过这个定罪需要确着的证据的,毕竟刑法是需要证据的,
而你的邻居能够证明的只是他出现你的家里,
想要明确他的盗窃罪需要证明他盗窃了你的东西,或者在审问中自己承认,
所以你可以让派出所的人多对其进行提问,
否则了不得只是治安出发条例处罚下的,
至于你丢的钱,如果当场查处在他身上,那么入室行窃是肯定的,如果没有证据,除非他自己承认,否则不能认定是他偷的
我感觉还是能将他定罪的
你可以找你的邻居为你作证 那是人证
不过 卡萨布兰卡城 说的也很对 你现在没有物证 就很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