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首先来看一下“换入资产成本”的构成: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
在非货币资产交换中,是没有现金交易的(少量补价不算),那么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成本)就是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销项税以及相关税费扣除换入资产可抵扣的进项税。
说通俗一点:
1、你就“假装”你把“换出”的资产卖了,卖了多少钱呢?卖了的钱包括资产本身的价值+为此交给税务局的增值税(销项),这袭团是你“获得”了一笔钱,假设就是X。
2、“换入”的资产给你带来了什搭汪么?带来了进项税(可抵扣)的收益,拍枝橘同时你可能为此花费了例如运费(不含税),印花税,装卸费等等个乱七八糟的税费。
综上2步,你发现你为了“换入”这个资产你付出了什么?你付出的就是原先设备可以卖的价格以及缴纳的销项,合计为X。以及第2步中的进项税以及花费的税费。
回到题目,假如你换出资产的销项税是4万,那么这4万就是要计入你换入资产的成本。而运费中的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所以不包含在存货成本之中。
增值税是价外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存货中 运费中增值漏友誉税100不计入成本告码,单独通过应交税费核算。
你说的增值税40000计入成本是什么情况?增值税取得专票不计入成本,单独返段核算,如果未取得专票,就并入成本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