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公司的行李有何限制~~

2024-11-18 02: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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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东方航空公司托运行李限制:

国内航线:长宽高>5×15×20(cm),长宽高≤40×60×100(cm)。50千克/件。

除加拿大外的北美航线,45千克/件。长宽高相加≤203cm。

其他国际或地区航线,32千克/件。长宽高相加≤203cm。

酒精饮料禁止随身携带,作为行李托运时有以下限定条件:

(1)标识全面清晰且置于零售包装内,每个容器容积不得超过5L。

(2)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是等于24%时,托运数量不受限制。

(3)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大于24%时、小于或等于70%时,每位旅客托运数量不超过5L。

托运行李包装:

(1)两件以上的包件不应捆为一件。

(2)行李上不应附插其它物品。

(3)竹篮、网兜、绳子、草袋、塑料袋等不应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温馨提示:

1、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件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国际航线规定的重量。 

2、以上行李的规格(包括体积与重量),均为航空公司所能接收的最大值,并非免费行李额,您需要为超出免费行李额的部分进行付费。

3、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不得作为行李运输。

4、托运行李要用行李箱或其它合适的容器包装,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压力,以保证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运输;对于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东航可以拒绝作为托运行李收运和/或不承担损坏的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拒绝接收运输的物品:

1、危险品,除了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和东航规定允许旅客随身携带或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危险品外,不允许旅客随身携带和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危险品。

包括: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质和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环境危害物质。

2、东航规定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其他危险物品。

3、枪支、弹药、军用、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及上述物品的仿真品,符合规定的除外,具体细则以承运人运输规定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95530。

4、管制刀具。

5、行李因包装、形状、重量、尺寸或体积不符合行李承运条件,或因其性质或包装不适宜航空运输(如带有报警装置的箱包),可能在航空运输过程中易损、易坏的物品(事先申请并经同意的除外)。

6、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或命令所禁止出境、入境或者过境的物品。

7、在飞行中对驾驶仪器有影响的电子产品或通讯器材。

8、活体动物、野生动物或/和具有形体怪异或具有易于伤人等特征的动物(如:蛇等),符合运输规定的小动物和服务犬除外。

9、带有明显异味的鲜活易腐物品,具有麻醉、令人不快或其它类似性质的物质。

10、容易污损飞机的物品。

11、超过160瓦时(Wh)的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

12、其他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的物品。

13.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运输的物品。

参考资料来源:东方航空-托运行李

回答2:

  1.国际航线免费行李额(除中美航线):

  东方航空公司乘坐国际航线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一般分为:
  (1)计重免费行李额
  持成人或儿童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
  头等舱:40公斤 ,公务舱:30公斤 ,经济舱:20公斤
  (2)计件免费行李额
  头等舱及公务舱旅客:每人可免费托运两件行李,每件体积(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每件重量不超过32公斤。
  经济舱旅客:每人可免费托运两件行李,每件体积(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但两件体积(三边之和)不超过273厘米,每件重量不超过32公斤。

  2.中美航线免费行李额:
  (1)免费行李额
  头等舱、公务舱旅客:每人可免费托运两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32公斤/70磅,每件体积(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
  经济舱成人及儿童旅客每人可免费托运两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23公斤/50磅,每件体积(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但两件体积(三边之和)不超过273厘米。
  (2)逾重行李计费办法
  中美(西海岸)航线的经济舱旅客:交运的单件行李重量超过23公斤/50磅不超过32公斤/70磅(含),收取逾重行李费200元人民币(境外收取25美元)。
  中美(东海岸)航线的经济舱旅客:交运的单件行李重量超过23公斤/50磅不超过32公斤/70磅(含),收取逾重行李费240元人民币(境外收取30美元)。
  任何舱位等级的旅客,每一件超过限制行李件数之外的行李(其尺寸和重量均不超过规定范围),或每一件三边之和超过158厘米(62英寸)但不超过203厘米(80英寸)的行李,均按一倍标准费率计收。
  任何舱位等级的旅客,每一件既超件数限制又超尺寸限制(三边之和超过158厘米/62英寸但不超过203厘米/80英寸)的行李,按两倍标准费率计收。
  任何舱位等级的旅客,交运的单件行李重量超过32公斤/70磅,不超过45公斤/100磅(含),或/和三边之和超过203厘米(80英寸),按三倍标准费率计收。

  3.非托运行李是指经承运人同意由旅客带入机舱自行负责照管的行李。如一定量的食品、书报、照相机、大衣等、易碎品、贵重物品、外交信袋等特殊物品可以作为非托运行李由旅客带入客舱内。每一旅客携带非托运行李的重量一般不能超过5公斤,体积每件不能超过20X40X55厘米,并要求能放入行李架内或座位底下,不妨碍客舱服务和旅客活动。经承运人同意的非托运行李应与托运行李合并计重后,交由旅客带入客舱自行管理。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10公斤。超过上述重量、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4.不可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物品有:重要文件和资料、证券、货币、汇票、珠宝、贵重金属及其制品、古玩字画、易碎易损坏物品、易腐物品、样品、旅行证件、贵重物品等。枪支弹药、管制刀具、警械、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机气、酒精、油漆、烟花爆竹)、腐蚀性物品、剧毒物品以及其他危险品禁止随身携带也禁止托运.
  5.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此类物品必须盛在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内,并放在一个容量不超过一升、可重复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
  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要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回答3:

  一、免费行李
  东航托运行李规定:持成人票或儿童票的旅客,每人免费托运行李的限额为:头等舱 40 公厅、公务舱 30 公斤、经济舱 20 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二、随身携带物品
  东航托运行李规定:持头等舱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的旅客每人只能携带一件物品。上述两项体积均不得超过 20*40*55 厘米,总重量均不得超过 5 公斤。 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要按规定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三、 不准在行李中夹带的物品
  东航托运行李规定:旅客不得在托运行李内夹带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有价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它需要专人保管的物品。西北公司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四、 不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东航托运行李规定:旋客不得在行李或随身携带物品内夹带易燃、爆炸、腐蚀、有毒、放射性物品、可聚合物质、磁性物质及其它危险物品旅客乘坐飞机不得携带武器、利器和凶器。
  五、 行李赔偿
  东航托运行李规定: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 50 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 50 元,按实际价值赔偿。
  六、 行李声明价值
  东航托运行李规定: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 50 元,可以办理行李声明价值,西北公司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自身的实际价值。每一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额为人民币 8000 元,如此项行李发生损坏或丢失,西北公司按声明价值赔偿。行李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时,应按实际价值赔偿。
  七、行李包装
  东航托运行李规定: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并承受一定压力。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西北公司可拒运或不负损坏责任。